办理条件
省外转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户籍为我市市区户口并就业参保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连云港社保转移条件
办理材料
市外转入
1.外地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市外转出
1.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医疗保险证、历、卡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身份证件到连云港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连云港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
1、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连云港社保转移材料
办理流程
社保转入连云港:
1)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3)根据《信息表》及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转出连云港:
(1)核对有关信息并生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