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2)

社保政策2018-08-24才子老师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济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已连续4年5次调整提高,由最初启动时55元提高到今年每人每月85元以上,其中,太白湖新区每人每月100元,高新技术开发区、兖州区每人每月95元,远高于国家70元标准。同时,对连续缴费年限满16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25年、满25年及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的参保人员,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间,每人每月分别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30元、40元。

根据规定,“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600元,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30%,剩余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逾期或不上报的,不予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目前,全市领取待遇人员达116万人,标准提高后,每人每年至少可以领到1020元的基础养老金。”济宁市社保局副局长刘学杰介绍。

6类人群免交养老保险费

在12个参保缴费档次中,100元的档次只面向于缴费困难群体,即重度残疾人(持有国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享受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因年龄原因未享受城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对6类困难群体,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今年55岁的孙瑞亮自幼右腿残疾,属于城镇重度残疾人,没有工作能力,即便是按照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来缴纳养老保险,对其来说也是一种负担。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其解决了后顾之忧,每年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还不影响其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这对他来说真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好事。“我们这些人本身收入不多,政府为我们缴纳养老保险,保障我们以后晚年生活,真是太好了!”孙瑞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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