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市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制大胆进行改革创新,“五险合一”和委托经办被业内称为社保“洛阳模式”。
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亚伟介绍,所谓委托经办,就是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与银行、企业、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签订协议,将社保的非核心业务委托其办理,其实质就是政府通过购买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
目前,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初审、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支付初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试点,在全国第一家实现了监管和业务经办分离。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和部分中小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保业务,如新参保、信息变更、停保、续保等,离退休人员的指纹采集和验证、失业人员的失业金领取,均可通过银行网点办理。利用城市区银行网点多的优势,市人社局社保部门积极打造“社保便民服务圈”,让市区群众步行15分钟之内即可办理社保业务。
为减少大型企业办理社保业务的中间环节,市社保局探索实施企业社保业务委托经办制度,将部分社保业务委托和授权企业办理,与中信重工、洛阳石化等10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办理协议,大大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该局在全省首家设立企事业单位办理社保业务客户端,300多家安装客户端的企业,可在网上办理有关社保业务,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
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审核公平
社保资金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保政策的公平公正更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近年,市人社局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加强社保资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就拿委托经办来说,此举并不意味着社保机构放手不管、放弃管理责任。为做到委托银行经办社保业务监管责任不缺失、服务质量不下降,市社保局与委托经办银行先后制定了承诺书、工作职责、保密协议等规定,不断探索完善和规范委托管理流程和基金管理办法,每年对被委托单位的业务经办、服务质量等进行严格考核,建立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等激励约束机制。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市社保局除按国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外,在全国第一家与会计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利用专业机构客观中立、专业力量强的特点,全程参与社保基金的收、管、支各个环节,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第三方监管。
退休、提前退休手续的办理及各项养老保险关系的认定和变更,牵涉到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简化审批程序,杜绝“各自为政、不公开、不透明”审批,市人社局实行了“联审联批”制度,即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办理实行行政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相关科室联合审理、联合审批制度,企业的各项业务在一个地方一次审核完毕。如今,在社保服务大厅窗口,企业和群众的正常退休等各项日常业务实行随到随办、即时办理,使审批业务更加科学、规范、透明、高效,也有效杜绝了各类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