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茂名、11.惠州、12.汕头、13.江门、14.清远、15.中山、16.揭阳、17.汕尾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或从省内转移平台下载信息表且基金到账
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转入条件
在广州市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备注:无户籍限制。
办理地点
广州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办理完成后,参保人可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异地转入的缴费明细。
如信息表有误则需退回转出地更正后办理。
“跨省转入”情形关于省社保的补充
备注
“跨省转入”情形关于省社保的补充
转入省社保条件:
现在省社保局参保,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组织和人社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确定为省社保局(方法见相关链接)。
办理地点:省社保局
“省内转移”情形关于省社保的补充
转入省社保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办理地点:符合省社保转入条件的,去省社保局办理。
所需资料: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其他所需资料与转入广州市社保要求基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