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社保常见问题的解答(2)

社保政策2018-11-27李一老师

问题4 失业后职工医保怎么转新居民医保?

  答: (一)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城乡居保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及办法计发养老金。(二)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按本办法建立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按城乡居保办法规定计发养老金。

问题5 户籍迁移城乡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 参保人因户籍迁移跨地区转移的,可将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已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仍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待遇。

问题6 参加新医保有什么着数?

  答: 新城乡居民医保政府投入大,对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实行双补贴,鼓励早参保长缴费,多缴多得。政府投入主要体现如下:投入一: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的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 分别相应给予补贴。投入二:城乡居保的基础养老金由财政出资建立,当前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1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6元。投入三: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按2600元的标准向其法定继承人一次性支付丧葬抚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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