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社保年缴费最低标准

社保政策2018-11-27才子老师

  10日,淄博市人社局公布2016年淄博市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养老、医疗保险年缴费合计最低为8269.8元。

  市人社局社保处工作人员介绍,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有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及大额救助费。其中,养老保险年缴费额最高9530.4元、最低5719.2元;医疗保险年缴费额均为2382.6元;大额救助费年缴费额均为168元。

  社会保险费的扣款时间为下半年每月的1日至10日。转到单位缴费或到达退休年龄的,可在下半年每月的11日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随后享受相应保险待遇。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续缴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时,不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可就近选择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续缴手续;领取失业金的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处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而养老保险费和大额救助费则需个人到相应社保大厅办理续缴手续。

  享受低保的人员于11月30日前携带享受低保资料到社保大厅办理手续后,只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救助费的60%,即1597.80元。

  另外,淄博市人社局社保处提醒市民,务必于每年11月30日前在银行卡(存折)中存入足额款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中断的养老保险缴费跨年度将不能补缴。

  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可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个体参保人员邮寄信息变更自主修改,或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的街道(乡镇)人社所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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