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改制进程中,对4050人员的优惠政策是享受3年的与国家共同按百分比负担社保,即 例如以前个人缴纳社保每月要缴纳600多元,4050人员国家可以报销200多元,个人缴纳400多元,按照法 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同时,各地政府想方设法设置公益岗位解决这些人的再就业问题。
但是,由于4050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就业困难、家庭负担重,生存困难,已经成为弱势群体。建 议国家修改和完善现行的退休政策,对这部分人员中的男同志实行提前5年退休政策,以解决当前4050就 业难生存难问题。
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 ,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鉴于此,简要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一、公有制企业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
地方公有制企业改制对于职工的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数工龄满三十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 年的人实现内部退休,每月可领取二三百元(各地有差异)的内退工资之外,其他人无一例外地被买断工龄 ,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 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 置职工。其实,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基本上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
在公有制企业改制过程中,原职工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过于微薄的经济补偿,根本不足以真正补偿他 们长期以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的贡献。
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
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 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 。购买公有制企业的民营企业主一般是收购原国企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 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 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其他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女职工年过40岁、男职工年过50岁的4050人员,陷入了非常严峻 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人数多达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 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 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 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 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 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改制抛向社会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