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问:实行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参加医保的市民原来医保卡的资金是否会过期、作废?
答: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事务,参保市民个人帐户中的剩余金额可以结转使用,不会因使用了社会保障卡而过期作废,医保参保市民不会因为换卡而失去个人帐户资金。
10、问: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事务?
答: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加医保的市民,仍可以用医保专用(磁条)卡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事务,本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个人帐户金额也不受影响。
11、问:是否所有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市民都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
答:只有医保参保市民才能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事务。
12、问: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保险事务,医保规定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医疗保险的就医、购药、结算医药费用等规定没有变化。
13、问:社会保障卡在医院就医时,应该如何使用?
答: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的主要使用方面是:挂号、验方、医疗费用结算等。
14、问: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事务中发现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采用何种方式补卡或换卡?
答:社会保障卡不慎遗失或损坏,市民可以带好本人身份证或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前往各区县的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服务网点办理补、换卡。办理补、换卡手续时,应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申请登记表》并交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