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我校将根据市教委下达的计划择优录取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的符合2016年上海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中推荐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推荐生应于5月10日至12日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填报“光明中学”志愿(5月3日上午可到我校参加招生咨询和校园体验活动)。
(2)选拔办法:
①报考我校的推荐生,请在上海市光明中学招生网(http://gm.hpe.cn/zhaosheng.asp)上注册并登录,完整填好相关信息,我校将通知相关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②对于参加面试的推荐生,我校根据面试成绩和考生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预录取,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安排进入相应实验班。
③对于报考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根据文件规定,凡符合录取条件的,我校即予以全部预录取。
④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的推荐生须参加2016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正式录取。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我校将根据市教委下达的计划择优录取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的符合2016年上海市中招报名条件及我校招收自荐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本市的和外省市返沪的)。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报考我校的自荐生应于5月10日至12日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填报“光明中学”志愿(5月3日上午可到我校参加招生咨询和校园体验活动),同时请在上海市光明中学招生网(http://gm.hpe.cn/zhaosheng.asp)上注册并登录,完整填好所有信息,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投递到我校。
(2)选拔办法:
①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考生材料后,将通知相关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的自荐招生。
②我校根据面试成绩和考生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预录取,并根据考生面试情况,安排进入相应实验班。
③我校将电话通知预录取的考生于5月23日至26日到我校进行“网上签约”,我校于5月27日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预录取名单,预录取人数应与计划数相等。
④被预录取的自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的自荐生须参加2016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要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正式录取。
3.自荐资料投递
(1)5月12日16点之前将自荐材料快递或送交到我校,地址:西藏南路181号(邮政编码:200021),材料上注明“光明中学自荐招生”字样。
(2)自荐材料内容:
一份是《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盖有初中学校教导处章),另一份是光明中学招生网(http://gm.hpe.cn/zhaosheng.asp)上填好信息后下载的表格,此表格内所填的获奖项目或特长项目需要附上证书复印件。
表格一定要填写完整,至少留两个可以联系到的通讯号码(固定电话或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