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政策性照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在向区县招考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照顾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招考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65.如何保证政策性照顾降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
为保证在政策性照顾降分执行过程中的公正透明,首先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填报申请表,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然后考生将有关申请表和材料交就读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后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相关部门再次审核。考生名单需经过就读学校、就读区县招考机构、市教育考试院的三级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其降分资格。如果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市或区县招生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照顾资格。
66.中考成绩同分在录取过程中是以什么原则处理的?
各区县招考机构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最后一个名额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则优先录取未享受降分优惠的其他军人子女,然后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同分处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考生可查阅当年各区县中招《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书》,“同分处理”原则由各区县制定,考生以报考区县公示的原则为准。
67.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录取去向?
中招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区县招考机构网站及招生学校网站等媒介或询问初中毕业学校,了解招生学校各批次招生情况及考生本人录取去向。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务必关注中考录取进程,减少外出,以便及时了解征求志愿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