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自主选拔录取简章(2)

上海自主招生2018-11-14王华老师

三、报名及考核录取程序

1、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报名条件资格并参加了2015年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兴趣、特长、爱好、个性发展等方面具备明显专业学习优势或特长,或在课外学习、研究课程、学术探索、发明创造、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并要求在高中阶段获得过下列奖项者: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决赛二等奖及以上;“上海市高中数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全国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在“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总决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须先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日—31日。

(2)邮寄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须向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材料请用标准A4纸书写或打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请材料请勿装订,不要加装各类订书针、封面、封底、装订夹等,以免剔除时误损申请材料):

①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申请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和中学审核同意盖章。

②考生手写《自荐信》信一份,要求在普通A4纸上用蓝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页面。

③高中阶段每学期期中期末成绩(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按文理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请出具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

④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情况将一律取消学生的推荐和录取资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4月2日前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出来(以邮戳日期为准),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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