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简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3)

上海自主招生2018-06-02李一老师

七、录取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学校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至3月16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16年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2016年4月20日之后

  4、测试时间2016年6月14日

  九、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十、咨询方式

  如果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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