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我校在总结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中学的进一步沟通,提出了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上海大学招生制度改革,旨在为既全面发展又有鲜明个性特征的青年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为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上海大学希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减轻目前大学招生录取中过于强调考试分数给基础教育造成的压力;希望与中学校长、特别是那些有教育思想的校长们一起,更好地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远大理想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希望能突破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单一模式,切实为中学的素质教育和特色教育提供空间,促进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的有效衔接,对形成系统的、开放的创新人才培养链发挥积极作用。上海大学2016年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采取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方式。 二、领导机构 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100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更高要求,呼应中学的素质教育和高校“全面发展的人”的培养体系的构建,结合上海大学办学定位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探索,让学生能更好地了解自己,了解专业,了解社会,了解祖国需求,给学生更多的时间与空间去学会选择,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为: 文科考生:人文社科类; 理科考生:人文社科类; 经济管理类; 理学工学类; 如果学校2016年秋季招生专业发生变化,“自主选拔录取”仍以上述专业为准。 四、报名及材料审核 1.推荐方式 1)中学校长推荐:面向上海市25所中学的品学兼优、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文、理科高中毕业生。上海大学参考近三年参加自主选拔录取中学的推荐录取情况确定各中学的分配名额。获得中学校长推荐资格的学生凭我校发放的激活码进行网上报名。中学确定的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其中学公示一周。 2)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上海市优秀高中毕业生,可以进行自荐: ①高中阶段在各省市级及以上单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②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自荐考生按要求自行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shu.edu.cn/zzzs/)进行报名,根据提示在网上提交:1)个人信息;2)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等第);3)个人申请报告;4)上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提交后打印由系统生成的报名表。 3.书面材料寄送 书面材料包括:打印的报名表及获奖证明等,其中高中阶段课程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等第)需中学盖章证明。 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行政楼413室邮编:200444 4.初审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考生可通过“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五、选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