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和考试真题(3)

上海自主招生2018-06-03李一老师

  1、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选拔工作,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选拔录取实施中要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自主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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