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军人社会地位、个人待遇都有提高。国家已经多次提高军人的福利待遇,因此部队也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就业地方,相对稳定、待遇较高,也使国家和个人达到‘双赢’的局面。
如果说爱国情怀铸就了学子们的参军激情,而国家、地方政府、学校制定出相应的优惠政策,更为大学生从军铺设了一条金色通道。
国家: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地方政府:为激励高素质青年踊跃参军入伍,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征兵新政策,其中包括非上海籍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落户上海、上海市每年将单独计划出部分名额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此外,上海市出台的新政策提高了在役士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每年递增10%)。2016年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标准为62401元。与此同时,上海还提高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2016年冬季退役并自谋职业的义务兵,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为5万元。
学校:我校非常注重大学生入伍事宜,为推动大学生入伍工作,专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自批准入伍后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服兵役时间为两年)。接到入伍通知书时,可同时收到保留学籍的通知书。
二、对服役期间表现优秀获得部队嘉奖者,复学后学校授予“华东政法大学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奖金为人民币1000元。
三、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可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任一专业或专业方向继续深造;入伍前原专业所修学分,在转入新专业后依然予以认可或予以相应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