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的重要提醒
6月7日至9日,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顺利结束。统一高考成绩将于6月23日晚20:00公布。
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在6月23日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需注意以下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一、6月24日上午10:00至26日上午10:00 综合评价批次志愿填报
填报对象:1.填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等9校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获得相应院校综合评价入围资格且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
2.有意向报考浙江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无需入围资格
填报内容: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组织安排: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统一安排。
二、7月1日上午10:00至3日上午10:00 本科阶段志愿填报
填报对象:成绩达到本科阶段相应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考生
填报内容:本科阶段志愿(含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批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特殊类型招生、本科普通批次)
组织安排: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统一安排。
三、7月23日上午10:00至24日上午10:00 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
填报对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
填报内容: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
组织安排: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网上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
四、7月27日上午10:00至28日上午10:00 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