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报考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但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的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2.本科艺体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65%的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科控制线70%的体育类考生,以及专业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认可的院校自主划线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顺序志愿
填报数量:设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
1.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具有本市农村户籍且与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示的《2018年符合本市“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填报资格考生名单》相符。
注意事项:
1.本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2.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按规定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也可同时填报其他批次本科志愿;
3.未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之后批次的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1+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特殊类型志愿;“3”为其他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
注意事项:
1.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
2.特殊类型招生随招生院校在其招生批次中进行;
3.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符合资格的考生,按其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本科普通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