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按规定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也可同时填报其他批次本科志愿;
3.未被“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之后批次的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1+3”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特殊类型志愿;“3”为其他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
注意事项:
1.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
2.特殊类型招生随招生院校在其招生批次中进行;
3.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符合资格的考生,按其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本科普通批次
填报时间:7月1日至3日
志愿性质:平行志愿
填报数量:设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可填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条件:高考总分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注意事项:
1.对绝大多数考生而言,这是相关度最高的一个填报批次。填报时要结合自己实际情况,遵循“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原则,将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志愿填在“稳一稳”位置,同时要在最后位置填写“保一保”的院校专业组,以避免脱档;
2.本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在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本科普通批次各院校专业组投档线,考生可据此判断自己或将被投档到哪个院校专业组;
3.考生若在本科普通批次中被退档,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在平行志愿批次中被退档的原因,主要是考生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考生不符合投档专业的体检、单科成绩等要求。因此,在填报志愿时,应避免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或“部分服从专业调剂”,并确保本人符合招生院校章程各项规定。
本科第一次征求志愿
填报时间:7月下旬(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