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主任陆靖、副主任倪闽景以及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同志下午分6组前往全市16个区的部分考点进行考前督查。各考点安排周密,准备充分,考场及考点周边情况良好。当晚,陆靖主任还在上海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视频巡查了各区保密室,并电话抽查部分考区保密室,了解保密值班情况。
二、2018年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均不分文理。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院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同一院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这些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必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院校在沪公布计划总额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按录取顺序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本科提前批次同时开展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提前部分不设征求志愿。普通部分设2次本科征求志愿。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设置在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