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科层次的教师专项计划与卫生专项计划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型填报。
5.符合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只能在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中选择其中一种类型填报。
6.全省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填报所有院校志愿,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时间另文通知。
增设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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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前批次普通类:军检院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按院校志愿顺序,以不超过1:1.2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存缺额的,进行第二次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下同)。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此检索考生院校志愿投档(下同)。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高校专业计划1:1的比例,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优先投第一专业志愿,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二)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为维护高分考生权益,该批次文、理类分别设置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分两次投档录取,投档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考成绩整体情况,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文、理类高分考生优先投档线,并在公布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录取时,第一次投高分考生投档线上的考生,待相关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投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在库考生(含未被录取的高分投档线上的考生)。
(三)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其中,卫生专项计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方式。
(四)各批次艺术、体育类专业:艺术类统考+校考、校考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艺术类统考、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五)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正式投档前进行2-3次模拟投档。
(六)录取时,依据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顺序按院校层次依次进行(以上单独规定的除外)。其中: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与文科类、理科类院校(专业)录取同批次进行,投档时,艺术类在同批次中先于普通类投档,体育类在同批次中与普通类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