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夏阳派出所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由本人到学校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非上海籍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报到后交给辅导员;共青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十一、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新生于8月12日之后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
(一)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
(二)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时间至8月16日截止。照片要求:⑴彩色⑵参数:1寸照片(尺寸:2.5cm*3.5cm,像素[300dpi]:295*413)⑶文件格式:.JPG⑷文件命名:学生学号。
(三)新生迎新数据完善后,可在学校设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宿舍床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完成床位选择,每生只能选择一次,床位选择至8月28日系统关闭,如未自选,学生社区视为默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床位。
十二、“绿色通道”和帮困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通过我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资格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等。
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方式:8月12日—31日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进入“学生工作”中的“困难认定申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后下载文档(即《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表格;网上申请如有困难的,可直接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纸质《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必须经由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家庭所在地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所(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未盖章、经办人未签字的视为无效;表中所填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联系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