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转专业名单确定
5月15日,教务处网上公示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
5月22日,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七、有关政策
1、学生转专业申请被批准后,不得申请退出。学校不接受学生申请到其他高校作为插班生。
学生转入的年级由转入院系确定。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按照转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学分才能毕业。若提前完成教学方案规定的学分,可提前毕业。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通识教育课程(必修、选修)学分可直接转入新专业。其他学分可以作为转入专业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2、根据有关政策,免费师范生可以在免费师范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3、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接受具有适教、乐教、善教潜质的优秀非师范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免费师范专业或非免费师范专业。免费师范生必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因此,2016年通过校内转专业被免费师范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其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寄至学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协议后,学生才正式获得免费师范生身份。对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签署免费师范生协议书的,学生须回原专业学习或选择非免费师范专业;如果学生选择的新专业有非师范班级,也可以选择到非师范班级。
对于2016年没有免费师范生计划的省份(如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和2016年没有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的专业(教育技术学、心理学、音乐学、美术学、艺术教育等)以及山西等省不接受转入免费师范专业。
4、在读期间(包括免费师范生),因学生个人原因(包括转专业)引起的延长学制,其延长期间的费用(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费用标准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转专业学生一律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
八、教务处联系人
刘老师:54343051;闵行行政楼211。
陈老师:62238725、54344776;中北地理馆111教务处或闵行行政楼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