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本科专业的资格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选测每门成绩达到A+的,给予投档分加2分优惠进入专业录取;专业安排原则按第8条执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要求等同普通类专业的资格要求。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是7门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19、经我校考核认定获得我校2013年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经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公示备案后,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政策和我校给学生本人的承诺进行录取。
20、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按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在计算合成分时,采用标准分的省(市、自治区)以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成绩计算合成分。
21、经我校艺术团考核合格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政策和我校给艺术特长生的通知书中公布的原则执行。
22、经我校体育与健康学院考核合格并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的录取,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执行。
23、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考生的录取方法:上海考生按已公布的《2013年华东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地区)》规定执行,其他省市考生一律以录取系统中显示的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4、填报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学生在录取后,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到定向就业单位就业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定向西藏就业的本科生入校后必须与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
学校奖励资助
5、校收费标准:免费师范专业免收学费,普通专业学费标准5000-5500元/年,艺术教育专业7500元/年,其他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5500元/年,后两年标准是16000元/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处公布为准,按类招生录取学生在确定专业后,按录取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对已修读的学年实行多退少补。住宿费:中山北路校区8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6、我校2013年入学的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国家补贴生活费。学生入学后必须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学校可取消录取资格。有关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