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论证包括论证层次和每个层次内部的因果论证等两个方面。第34题试题援引评论家观点:“京剧要传承,必须通过‘戏引人’,以戏争取票房;‘人抬戏’,以票房支持戏。”要求运用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评价这位评论家的论述是否完整地论证了他的观点,并加以分析说明。第32题要求运用政治常识简要回答,“党为什么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些试题正是考查考生在理论论证中学科思维的完整性。
一般认为,只有论述题可以考查论证层次的完整性。事实上,这是学科的基本能力,无论是社会生活中还是学术环境中,能够直接进行因果论证的情况并不常见,而学科思维的完整性恰恰是学会独立思考,形成批判性思维的基础。
3.在选项设计中将哲学融于试题材料叙述语境
今年部分哲学试题的正确选项和错误选项,都不再直接以哲学知识呈现,而是将哲学基本概念、原理与试题材料叙述语境相结合,加以重新表述。其内容主体、客体等要素都是具体的,与语境相符,而关键词“和/或”句式则是哲学的,也就是说选项表述与哲学知识特征相符,但不是哲学知识本身。
这种选项设计的积极意义在于:(1)丰富和提升哲学选择题考查的学科能力。在选项设计中将哲学融于试题叙述材料语境,考查的能力主要集中在运用哲学知识说明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运用哲学知识推断社会现象发展趋势或可能结果,运用哲学知识归纳材料所反映社会现象的实质,运用哲学知识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运用哲学知识评价社会现象等,这些能力都是进行大学学习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方法。(2)引导考生学会哲学思考。同样是运用哲学知识认知社会现象,将哲学融于试题叙述材料语境,为考生创设的是哲学思考的情景,融于试题情景就是融于生活,这种考查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知识与生活分离的问题,也相应地提高了能力要求。
三、探索在分析评分中融入整体评价
从试题构成角度看,评分是实现命题意图、决定试题有效性的关键。为响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改进评分方式,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要求,今年力求通过完善评分量表,进一步解决分析评分中的整体感缺失问题。
分析评分法是对认知过程中的各个行为特征分别进行评分的方法,优点是考试结果可用于诊断考生能力表现,帮助教师与学生调整、增益教与学。然而,各评分项独立评分带来的问题是行为特征的孤立化,对考生缺乏整体评价,也带来了投机的应试行为,使得考生能力发展背离了初衷。为此,今年探索通过建立评分项之间的逻辑关联,进而增加评价结果的整体感。如第33题着眼于试题内在因果联系,同时观察两个能力,避免机械割裂彼此。第34题立足于观察考生的完整评价过程,促使考生掌握学科评价能力的元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