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考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招收人数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招收计划。由各学院将学生综合评定表、综合评定汇总表以及签署意见的学生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拟录取的学生须在原专业参加所有已选课程的考试,若考试成绩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原则上学生不应因转专业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如确因专业跨度大,补修的课程过多需要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在延长期内应按学校有
医学院学生转入非医学相关专业原则上编入2013级。
1、3月28日15:30—4月5日11:00,各院(系)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并接受学生咨询。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不予受理学生放弃或申请自主调整专业等相关事宜。
2、4月9日—4月19日,各院(系)组织考核,4月22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和考核、选拔
由教务处进行审核。
3、5月上旬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进行公示,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列入该名单的学生须填写《自主调整专业学生转换、补修课程审批表》,并于5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和转
4、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初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录取名单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其转专业资格,仍按原专业培养计划进行选课。
上海交通大学
教务处
二Ο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