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2)

上海高考2018-06-22李一老师

4、高中阶段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等),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为学校赢得特别荣誉者;

5、高中阶段获得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党员。

以上评审标准在操作过程中,一个学生的奖项不重复计入,采取就高原则,即只获得最高奖项的奖学金。学校将在开学后分两次向上述学生发放入学奖学金,第一学期初发放50%,第三学期初发放50%,如入学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中有不及格成绩者,将取消余下50%的入学奖学金。学生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将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学金评审条例进行评审。

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贷款。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本文来自:月亮岛教育网http://www.jisiedu.com/原文出处:http://www.jisiedu.com/FuJianGaoXiaoPaiMing/s158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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