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志愿表和输入电脑的志愿信息必须一致,这是在网上录取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和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网上录取,一律以输入电脑后考生确认签字的信息为准,输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务必认真、准确、仔细地填写志愿和输入信息,并作相应的检查;各区招考机构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和信息输入的指导和完成后的确认工作,指导中学做好考生的升学思想教育和填报高考志愿的辅导。考生志愿表经核对确认无误并经考生本人签字后,不得再更改。每次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区招考机构均须将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备份存档,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均不得更改,以保证公平、公正。
三、考生填报志愿的相关规定
1.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全部填写或部分填写招生批次及院校、专业志愿。
2.2016年新增设了“综合评价”批,单独设置志愿表。获得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入围资格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达到一本录取控制线者可选择填报其中1所院校志愿。“综合评价”批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零志愿等其他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6月23日至25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填报“综合评价”批志愿。
3.今年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仍单独设置志愿表,作为“零志愿”录取。每位考生只能选填一所,凡填报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志愿表的考生,仍可填报《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零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考生其他批次填报志愿的投档录取。
4.今年继续设置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单独设置志愿表。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考生才能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凡填报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且文化考试成绩不低于第一批本科线下20分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5.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年龄、婚否不限;军事、公安院校按规定分别有报考年龄和毕业生性质等要求,详见各有关院校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6.凡填报本科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四门文化科目考试;只填报高职志愿的考生,须参加三门文化科目考试。
7.考生填报本科专业志愿时,一定要按照招生院校对本科专业招收科目的设置要求,认真慎重填写志愿表。若招生院校对专业的科目组设置有特殊要求,将在相关栏目里标注说明。考生不要填报招生院校不招收的科目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