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将获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六、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与地点:考生请于2016年6月3日以后登陆阳光高考平台系统的个人用户查询审核结果。审核、公示通过者,按照测试要求,按时前往规定的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报名及测试均免费。
七、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东华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应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当地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东华大学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
八、东华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全程参与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电话:021-67792028。
九、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咨询电话:021-6237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