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制订的。这次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改革将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人才选拔水平、注重系统综合改革的原则。
这次改革从2016年开始启动,2017年整体实施。通过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措施,努力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2.这次改革如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这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主要内容有:
一、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和劳动技术13门科目。
二、是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既设合格性考试,又设等级性考试。其余科目只有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本科院校要求,从6门设立等级性考试的科目中自主选择学习3门并参加考试。
三、是考试有4种形式:第一种是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针对的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第二种是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可以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替代;第三种是信息科技目前仅设合格性考试,全市统一命题、在统一考试时间组织实施;第四种是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针对的是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科目。
四、是考试成绩应用。合格性考试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成绩合格是高中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成绩分A、B、C、D、E五等,按既定的计分方式计入高考总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