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根据市教委规定,2016年本市“三校生”招生计划设置不分文理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如招生院校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分别填报2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招生院校在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向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3日9:00起在“上海招考热线”上查看招生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并于6月3日14:00至6月4日14: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使用网上报名时设定的密码进行网上征求志愿填报,按志愿先后顺序填报,学校数量不限,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招生院校按填报征求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艺术类专业,但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按其所填的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若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院校第一专业是非艺术类专业,其所填的所有专业志愿(包括第二志愿院校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非艺术类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