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因突发疾(伤)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考试管理中心同意,可申请缓期考试。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期间内必须参加考试,逾期不再进行补考。
具体要求
1、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考试时间安排,加强考生考前体育锻炼,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让考生以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状态迎接考试,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校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时组织学生参加考试,保证考生出行乘车安全,平安参加考试。凡因学校组织不力,造成考试延误的,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3、严厉查处顶考、替考事件,一经发现,取消体育考试各项目成绩。
4、各学校要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排查考生身体状况,考生确因身体疾病或突发疾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可申请免试、缓试。学校排查不力,在考试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责任由学校承担;考生隐瞒自身疾病的,其后果责任自负。
5、各学校务必在考试前,把申请免试材料和考生平时体育测试成绩上报区考试管理中心106室,逾期不报,取消本校平时体育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