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若干个二级等级(不宜过多),以便于高中招生实际操作。学业成绩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初中学生毕业要求。
(四)实施体育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8号)执行,学生实际得分记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统一考试时间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
(五)2017年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具体办法按照陕教基〔2005〕81号文件执行。
(六)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秋季中小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16〕12号),允许考生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物理与化学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