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测试成绩相加)×2%
(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
统一考试只限毕业生升学时进行一次,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县(区)教育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及分值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分值表》(附表2)。考试方法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陕西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球类考试)方法说明》(附表3)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
统一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见附表4)查询各单项得分。
统一考试成绩计算用公式表达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35分)=[1000米(男)、800米(女)跑(满分100分)+立定跳远(满分为100分)+单杠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满分100分)+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选1项)(满分100分)]÷4×35%。
四、免考及补考规定
(一)因残疾、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必须要有伤残鉴定机构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书,向学校提交本人的免考申请书,申请书要有学生本人、家长签字,并填写免考登记表,经学校核准,校长、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签字后生效,存入学生档案,并对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二)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5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因伤病不能参加初中阶段体育课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计算。
(三)学生因故未参加体育课考核或每学年综合评定不及格时,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可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