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生简章(4)

陕西征兵网2018-11-23才子老师

审。  (九)入警培训。经公安部档案复审合格,按照审核审批参加入警培训人员名单,组织接收对象参加全国消防部队大学生入警培训。  职级待遇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 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医疗保障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三、入伍满2年、现实表现好、志愿长期在部队工作的大学生干部,鼓励和支持其继续学习深造。入伍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可在保留资格的有效期内安排返校学习。  欢迎有志献身于消防事业建设的青年学生到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联系方式:陕西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710016)  部队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15号  联系电话:029-86167537  029-86167541   联 系 人:窦春雨(1590291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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