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接起运阶段(
(六)总结善后阶段(
六、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县人武部部长、政委和县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教体局和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洛南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征兵的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征兵宣传的组织领导,利用各种手段、多种形式搞好《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宣传。县广播电视部门要在征兵期间开辟征兵宣传专题节目,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形成全社会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