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政策:应征公民入伍后,第一年享受义务津贴500元一个月。属于农业户口的,义务兵期间,每年享受政府优待金6600元;属于非农业户口的,每年享受政府优待金18600元。另外,到高原服兵役的,国家补助10000元。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等方面优先,本科毕业生,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高等教育学历士兵退役后,享受就学就业优惠政策,免费参加地方就业培训。
报名办法及时间:应征青年持户口本或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一寸免冠照片4张,于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双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