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学院征兵工作政策宣传的通知

陕西征兵网2018-11-23王华老师

各位大学生朋友们,今年的征兵报名开始了,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应征!
一、征兵工作安排
1、报名、征集时间:报名从现在开始截止8月5日;征集从7月1日开始,9月1日批准入伍,截止9月30日结束。
2、征集对象、年龄:征集对象主要为男青年;年龄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如有意愿可拨打:0916-2666017咨询或登陆汉中市征兵工作信息网http://www.hanzhong.gov.cn/hanzhonggov/74626053200412672/index.html查询。
3、报名方法: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在院校辖区镇、办事处人民武装部或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武装部报名登记。

二、主要优抚安置政策及待遇
1、义务兵工资待遇: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照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一般地区入伍第一年月津贴500元,第二年600元,西藏等艰苦地区发放地区补助。服役期间,生活费每人每天最低18元,服装费每年约4000元,退伍费约4000元。
2、义务兵服现役优待金:以我区入伍义务兵优抚标准为例:城镇籍义务兵服役2年可享受优待金48200元、退役金9000元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7497元,共计74697元。农村籍义务兵服役2年可享受优待金22752元、退役金9000元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7497元,共计49249元(不含两年义务兵津贴费和学费补偿代偿)。对应征入伍的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家属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10000元。
3、退役士兵优惠优待政策:退役士兵在退役后1年内,可申请享受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由政府财政部门全额负担,并根据实际受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农村籍义务兵还可享受参加新农保的优待政策。

三、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应征入伍的优惠政策
1、优先参军政策。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入伍的政策。合格的大学生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备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3、考研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4、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由中央财政实施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超过 6000元;未毕业的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5、就业优惠政策。退役后,报考公务员和应聘事业单位职位,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当兵是义务,当兵作贡献,当兵最光荣,当兵能成才!实现中国梦、强军梦需要你们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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