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西安市九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四县(户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6.属于陕西省“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7.学校只在入学时为新生一次性办理户口,上学期间概不办理入户手续。
8.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在校期间不能迁出,毕业后随就业协议将户口迁至毕业生就业单位;毕业时,没有签署就业单位的学生,户口迁回原籍。
9.新生报到军训之后,以学院(系)为单位,收齐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按照保卫处通知,统一办理户口手续。
(二)档案手续的办理
1.自带纸质档案的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须将档案用专用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新生入学时将档案交所属院(系)辅导员处。
2.纸质档案必须邮寄的新生,请务必使用特快专递(EMS)邮寄,“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务必按下列内容书写。
收件人姓名:招生办电话:029-88382310单位名称:西安石油大学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邮政编码:710065
3.建议新生自带纸质档案到校报到,以免邮寄造成档案遗失。
四、缴纳费用
(一)交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物价局等主管部门关于2016年学校收费工作的有关文件及规定,我校2016级学生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新生入学只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三项,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按省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1)文史类专业:3500元/年(2)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
(3)体育类专业:4500元/年(4)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
2.住宿费
(1)住宿费标准
①校本部住宿费标准为650元/年。
②户县新校区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四人间)。
(2)学生住宿房间由学校统一分配(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