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1部,共开设12个高职类专业。学校现拥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建成省级精品课程9门。目前拥有电网运行、变电检修、火电机组仿真、电力通信等28类实训基地,包括153个实训(实验)室。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长乐西路180号(校本部)
邮编:710032
西安市文艺北路101号(南校区)
邮编:710054
学校网址:http://www.xaepi.edu.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管理部(团委)。负责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的落实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组织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www.xaepi.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1009149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申请参加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考生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考生于2017年3月8日8:30至3月10日17:00,到学校本部(长乐西路180号)进行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理科考生允许填报3个专业志愿、文科考生允许填报1个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
第十三条报考学校的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