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新增专业对考生体检标准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本标准由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校奖励资助
第五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勤、补、减五位一体,校院两级联动助学”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的比例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为6000元;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为6000元。
第二十二条学校设立了校内综合奖学金、砺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学金,并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同时学校还执行“绿色通道”制度。
第二十三条企业在学校设立了多项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其中包括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山东如意奖学金、深圳理士奖学金、精进助学金等共计20余项。
第二十四条有关奖学金、贷学金及资助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详见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sb.x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