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计算出一年级学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统计出专业前50%的学生名单发各学院,学院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学生。
3.第三学期开学报到时,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填写"学生申请表9——陕西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各学院教学秘书。
4.各学院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提出相应的推荐名单,于规定时间报教务处。
5.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并签署是否接收的具体意见。
6.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条件审批上报名单,结果于第三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布,并由教务管理科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重选专业后,有关的学籍管理办法
优秀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后,原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与所转专业的课程可能有些不同。凡由于重选专业引起缺少的课程不再补修,从第三学期起按新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但学生转入学院应对这些学生加强指导,如有些课程影响后继课程的学习,可指导学生自学并选派导师适当辅导。
五、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