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毕业于我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任教学校同意报考并保证学习时间;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
4、免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若申请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所跨申请专业须与实际从事工作相符)须于10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给所报学院另行提交跨专业书面申请及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且复试合格者,方允许跨专业学习。
符合以上各项报考条件者,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注:根据国家政策,凡我校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均有免试在职攻读我校教育硕士机会)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将在录取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9月28日-10月10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完成所有报名程序,报名不需要校验码,考生按要求缴纳报名费,上传电子照片,就业类型选择定向就业,专业必须选择本简章所列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1),报名完成后无需现场确认。
2.我校给符合报考本科毕业专业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确认并接受。
3、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报名无效,同时失去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五、资格审核及复试、录取
复试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综合评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确定复试成绩。所有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已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10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下列书面材料用特快专递寄送至拟申请招生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寄送方式见附件1)。未按时寄送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
1、《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申请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见附件2),粘贴照片(2寸免冠近期),仔细核对表中内容(特别是报考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招生专业填写),确认无误后,由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任教是否合格的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