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鼓励我院毕业生积极参军,做好2015届毕业生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
征集的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包括在内。
征集高校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原则上不组织女性高校毕业生报名。
二、征集年龄: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标准执行。
四、征集程序办法:
1、全面开展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征兵宣传发动,深入搞好兵役法规、征兵政策和典型人物事迹等内容的宣传,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人生理想。
2、深入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学生思想动态,掌握征集底数,做好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