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鲁征[2015]9号)精神,今年我市继续担负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任务,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招收任务
今年我市拟为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兰州军区、沈阳军区、武警部队等大单位招收士官22名。具体招收计划见附表。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类院校和技师学院应届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未婚,高职高专年龄不超过23周岁,本科不超过24周岁(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所在高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学历高的、济宁籍的、党员、学生干部、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优先招收,济宁户籍且专业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三、招收工作安排
5月9日前,搞好宣传发动,组织招收报名;5月20日组织体检;6月15日前,完成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7月1日前完成定兵,签订协议,办理入伍手续;7月15日前,完成学历证明、学籍档案整理工作。7月20日前与接兵部队完成档案材料交接;7月25日至30日组织身体复检;8月2日至10日组织直招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
四、要求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政治、身体条件,认真查验学生的学习成绩、平日表现、学历证书、学籍档案、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切实做好初审推荐关,确保招收士官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