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征兵有关政策(2)

山东征兵网2018-11-20王新老师

安置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本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自2016年起,退役后3年内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笔试成绩加5-10分。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按照程序参加事业单位考核考试时,择优录用;企业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因公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点安置;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到部队后的优惠政策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大专毕业的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后军校培训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现行士兵报考军校政策均适用于在校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同时,大学在校入伍的与高中毕业入伍的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士兵退伍后的优惠政策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五、高校在校大学生士兵退伍后的优惠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服兵役后退出现役愿意复学的,可以在原就读的学校进行复学;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退出现役后不愿意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

东阿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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