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14.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增加笔试个人分的10%。每年应有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
15.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各级对普通高校在校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1.入伍后报考军校的,年龄可比高中生放宽1岁。(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
2.入伍前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正在普通高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国家对在校生入伍前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实行学费资助,均需申请,每年不超过6000元。入学或复学后的其它优待:①奖助学金及家庭困难生活费资助,按高校资助政策执行。②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③参加国防生选拔、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④毕业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享受加分。
3.翌年毕业的高职(专科)、中职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退役后1年内,可参照应届生,向高校申办就业报到证。
四、服现役期间的待遇
1.义务兵每月津贴,第1年500元,第2年600元。士官每月工资,下士约2300元,中士约2900元,上士约3700元,四级军士长约4500元。排连职军官工资,约4200至4800元。艰苦地区增加专项补贴。担任副班长以上的增加职务津贴。相关待遇将逐步提升。(服役期义务兵2年,下士中士各3年,上士4年)
2.义务兵配发新式军服30多种。义务兵伙食标准陆军每天18元。
3.军人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保险、医疗待遇。士官、军官享受住房类补贴、探亲假和休假等待遇。高级士官、连以上军官享受家属随军、就业、随调等优待。现役军人子女入托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免除择校等费用,中考按照录取分值3%的标准,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