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应如何报名应征?
答: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原则上在高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学校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22、高校在校大学生士兵退伍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服兵役后退出现役愿意复学的,可以在原就读的学校进行复学;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退出现役后不愿意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搞好安置。
23、高校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答: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如何报名应征?
答: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一律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报名应征。征兵报名开始后,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和《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国家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按照兵役机关明确的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应征。报名时要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和《补偿学费国家代偿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给县(市、区)兵役机关。
25、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何补办预征手续?
答: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按规定程序报名应征,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所列之优惠政策。
26、高校毕业生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答: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27、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档案存放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档案原件、学校提供的异地就学青年学历真实性证明材料,要装入新兵档案。
28、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班学生是如何届定的?
答: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入伍,其中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翌年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班学生)也纳入征集范围。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班学生指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翌年毕业的学生。其中,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设计)或论文答辨即能够毕业;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应当完成专业理论的学习,各门考试合格,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班应当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除参加毕业实习或社会实践外能够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