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考核。6月31日前,在高校所在地应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经过体检合格的对象,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政治考核;8月16日至8月31日,在户籍地应征报名的适龄青年,经过体检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兵役机关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政治考核对象,考核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考核结果录入网上平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的要注明简要原因。从今年起,《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将通过征兵网进行打印。
审定新兵。9月5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应征公民完成定兵。
办理入伍手续。9月5日前,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在此期间,要注意安全和饮食卫生,不要远离户口所在地,随时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
运送新兵。9月5日至30日,根据新兵起运计划组织新兵起运。
检疫复查。新兵到部队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