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军服役有哪些津贴、补助?
答:服义务兵役期间,第一年每月可获津贴500元,第二年每月可获津贴600元;退役时,服现役每满1年,由部队发给4500元退役金,政府再发给4500元经济补助金。
问:对大学生应征入伍有无经济补偿?
答:国家对每名高校生(含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出现役后2年内,可以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和学费减免手续。
问:我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每年从各级事业单位招录员额中,拿出部分指标,定向用于招考录用从我市入伍的淄博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退役士兵。
为便于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办理征兵事宜,市和各区县均开通了征兵工作服务咨询电话:
淄博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3187262
张店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891783
淄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5181745
博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4250087
临淄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7182429
周村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6182087
桓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8211404
高青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6962668
沂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324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