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暂未公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开学时间及入学指南考试及军训说明,请参考!
一、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半身同版照片5张,于9月2日来校报到。新生入学时所持各种证件的姓名、年龄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所用姓名(不准用同音字)、年龄相符,不得出现任何涂改。以上证件不全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3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学生毕业时再迁回原籍或工作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由学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为避免迁入迁出麻烦,尽量不迁。
三、中共党员自带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开至“中共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共青团员凭《入团志愿书》确认团员身份,凭《团员证》转接组织关系。
四、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高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7】113号)文件规定,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到时交给学院,学校不接受由原毕业学校、地方招办等单位寄出的档案。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的规定,请您按规定时限足额缴费,否则,按照学校收费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代收费,新生入学交费项目、标准见附表。
请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扫码交费(具体操作流程请仔细阅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提供的交费说明)。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缴费方式请仔细阅读收费标准一览表下面的说明。报到时持《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办理报到手续。